深研风水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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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风水的四大要素

  有客户咨询“风水中也讲低调的奢华吗?”答复自然是肯定的。因为从风水中最基本的理论阴阳学说来看,奢华为阳,节俭为阴,高调为阳,低调为阴。周易中讲,“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平衡则吉,阴阳失衡则凶。由此可知,高调的奢华为“阳阳”组合,为失衡之凶象;而低调的奢华则为“阴阳”组合,为平衡之吉象。那么,从风水学的角度上讲,何为低调的奢华呢?这里,让我们仅就住宅的外观来对此加以阐释。

  一、住宅不宜过高。这里所讲的住宅过高,是相对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居民住宅而言的,一般来讲,一个住宅不宜比它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居民住宅高三倍以上,形成“孤高”之势,也就是说,在某一个风水区域中,其高度没有其它住宅与之匹配。孤高的住宅在风水学上称之为阳极之宅,是一种阴阳严重失衡的大凶之象。故,住宅务必保持与同风水区域内的住宅之高矮相当。

  二、住宅不宜过大。这里所讲的住宅过大,有两层含义,一是相对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居民住宅而言的,二是相对该住宅内所住人数多少而言的。一般来讲,一个住宅不宜比它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建筑面积大三倍以上,形成“一宅独大”之态;其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也不宜比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其它居民住宅人均建筑面积大三倍以上,形成“宅大人少”的局面。一宅独大亦因为阳极之宅而形成阴阳失衡的大凶之象,而宅大人少为阴盛阳衰之风水恶象。故,住宅务必保持与同风水区域内的住宅之大小相当。

  三、住宅不宜过显。这里所讲的住宅过显,也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住宅所在位置上的过份凸显,另一层是住宅外装饰的过度突显。所谓“位置上的过份凸显”,比如,在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其它住宅明显缩进在内,而唯有某一住宅却堂而皇之地凸显在外,这样难免形成风水上的“枪打出头鸟”之恶象;所谓“外装饰的过度突显”,这里主要是指外装饰的过于奢华形成与同一风水区域的其它住宅格格不入的“财气外露”之风水凶象。故,住宅务必保持与同风水区域内的住宅之位置相当。

  四、住宅不宜另类。这里所讲的另类住宅,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指住宅的外观形态设计上的过于怪异,包括色彩上的过于渲染等;二是指住宅的方向与同一风水区域内的其它住宅背离,比如,其它住宅均为从北朝南,而唯有该住宅坐南朝北等之类;三是指住宅的设计动感太强,明显的背离了住宅以“静”为主的家居风水原则。总之,过于另类的住宅,从风水学的角度上讲,往往会把其置于“众叛亲离”的险恶境地。故,住宅务必保持与同风水区域内的住宅之格调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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